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升学校的招生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结合《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招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修订)》(宁职院【2019】17号)文件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办法
(一)评选对象:招生宣传员
(二)评比名额详见附件二
(三)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提供资源和信息,出色完成本年的招生宣传工作;
2.热心学校招生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推荐、走访生源学校成绩显著或为推进学校、生源中学加强联系做出较大贡献。
(四)评选办法
1.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见附件一推荐表)。推荐材料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材料对先进个人进行审核、评选;
2.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可以在分院推荐的基础上对优秀的招生宣传员进行直推,不占分院推荐名额。
二、材料报送
推荐表(纸质稿)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陈超尘,短号:665931。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双高办)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