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立项暨组织开展2024年职业体验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相关职能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精神及浙江省委对高职院校的考核要求,我校于2023开展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经审核认定,第一批共计立项11个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同时,本年度继续鼓励开展面向普通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教育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511月,1130日之前根据活动完成情况,提交活动总结资料。

二、参加部门

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团委等。

三、活动方式

1.开辟场所。依托校内的实验实训室、工作坊、大师工作室、研究机构、图书馆、社团活动中心等现有场所,并结合中小学生特点进行布置,开辟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场所。

2.开展活动。根据202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设定某一职业岗位,并根据岗位要求在校内职业体验场所开展体验教育活动。活动除现场参观、讲解、操作演示外,可设置一定的操作体验环节和现场互动环节,以增强学生职业认知和探索能力。在活动师资方面以校内教师为主,也可聘请企业技术人员、行业优秀代表参加。

3.设立基地。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活动将在我校长期开展,参加活动的部门积极与中小学对接,建立合作关系,在我校设立XXX学校学生职业体验教育基地”。各学院(部)基于专业特色,至少设立一个基地,用于开展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学校将根据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基地建设情况予以挂牌认定,同时给予经费支持2000元,教改分60分。

四、注意事项

1.活动设计注重培养中小学生的职业认知、职业情感、职业精神,注意职业体验的适应性和先进性,积极将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职业引入职业体验教育当中。

2.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做好全过程安全方案及紧急预案。为安全起见,本次职业教育体验活动主要面向北仑区中小学开展,且尽可能在周末开展。

3.在开展活动前须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负责人、参与人、活动内容,建议各基地开展合作,实现一次学生进校可参与开展多场体验活动。

4.开展中小学职业体验教育活动须注意宣传报道和活动资料保存,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佐证资料提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五、材料提交

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请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申报第二批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组织活动。于630日前,向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提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教育基地汇总表》(附件3,电子、纸质版)。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活动总结》(附件4),作为考核依据。

各二级学院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可直接发送。联系人:沈玲玲,联系电话:668603

 

附件:

1.第一批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教育基地认定情况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申报表

3.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教育基地汇总表

4.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情况总结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

 

教务处

2024522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