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题库(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1-28浏览次数:15

各二级学院:

依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推进高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宁波市人社局专家评估,我校被认定为开展技能等级认定首批市属高校,此次我校涉及认定职业工种17个(具体见附件1)。请各申报二级学院、专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学分体系,考核内容纳入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题库及考核设施设备,确保2024年等级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评价题库建设作如下要求:

一、试题开发要求

试题开发分为卷库和题库两类。每套试卷题型、题量和分值等按《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命题题(卷)库要求》(附件2)执行。

卷库开发要求:首次认定前,需提交试题不少于3套,总开发试题套数=本年度认定次数+2(备份数);每套试题之间重复率不超过50%。

题库开发要求: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的“相关知识要求”的内容,及“理论知识权重表”、“技能要求权重表”,各级“鉴定范围”、参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技术规程》(附件3),编制《理论知识鉴定要素细目表》(鉴定点不少于100个且不超过200个)和《实操鉴定要素细目表》;每个职业(工种)等级的理论知识试题库不少于1200题,且每个鉴定点不少于4个;实操试题量不少于6套。

二、专家评审要求

试题建设完成后,各分院、专业需邀请行业、企业、社会评价组织、相关高校专家对评价题库进行评审。试题启用前,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人才评价题(卷)库评审信息表》(附件6)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人才评价题(卷)库备案表》(附件7),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事项

1.保密要求。各二级学院、专业应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试题等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试题编制、修订、运行全过程须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实施严格质量管控,实现责任可追溯、倒查,确保试题质量。

2.经费支持。每个职业(工种)题库(卷)建设支持经费2000元,以经费卡形式。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3.材料上交:请各相关分院于3月15日前完成试题库建设及专家评审工作,并将评价题库及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材料报送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634669

附件:

1. 宁波市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市属高校名单

2.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命题题(卷)库要求

3.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技术规程

4. 职业理论知识权重表、理论知识鉴定要素细目表(示例)

5. 操作技能考核内容结构表、操作技能鉴定要素细目表(示例)

6.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人才评价题(卷)库评审信息表

7.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人才评价题(卷)库备案表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4年1月28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题库(卷)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