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26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落实,鼓励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34号》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高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技评〔2023〕15号)要求,决定推进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认定对象: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申报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技能类水平评价职业(工种)中(第三、四、五、六类),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可根据专业设置申报对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网址:http://biaozhun.osta.org.cn/。未发布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此次不可申报。

3.申报等级:中级及以上等级。

4.申报数量:每个二级学院至少申报一个职业(工种)。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申报,具体信息和资料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填报上传。

2.申报材料:浙江省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学校申报情况介绍及其他佐证材料。

3.技术评估:技能评价中心依据《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试行)》(附件3)组织技术评估,评估合格的,报市人社部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经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示后,学校可开展认定工作。

三、材料要求

1.填写《浙江省高校技能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等级认定申报情况介绍》(附件2)。

2.自建评价题库: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理论知识权重表、技能要求权重表,职业发展以及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技术规程》组织专家命题。考核内容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规格相匹配,涵盖职业面向岗位典型工作任务,题库中题目数量分布和考核重点需体现对核心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能的考核。每个职业(工种)等级的理论知识试题库原则上不少于1200题,应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及答案;技能操作试题原则上不少于6套,应包含试题、评分表(评分细则)、考生准备通知单、考场准备通知单。具体要求可参照《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命题题(卷)库要求》(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专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学分体系,考核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各二级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情况及学生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围绕浙江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部署和区域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以助推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服务产业、服务就业的功能。

3.各二级学院应完善考核设施设备,各申报专业需建设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

4.各二级学院应加快推进申报工作进程,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上交附件1、附件2盖章纸质稿一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稿及评价题库打包发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瑜、邱玲     联系电话:86894894、86891291

 

附件:1.浙江省高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等级认定申报情况介绍

3.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试行)

4.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命题题(卷)库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