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浙江省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精神,促进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紧密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及时吸收行业发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受浙江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组织开展浙江省职业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特色,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趋势和要求,体现产教融合发展生态,打造浙江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新高地,为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口”建设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十四五”期间,拟立项出版600部(套)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教材。立项工作分两批次进行,2022年首批立项建设400部(套),第二批立项计划另发文通知。
二、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以名师大家打造浙派精品教材为宗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推荐申报:
1.国家级及省级“双高”专业群建设配套教材;
2.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创新团队等建设配套教材;
3.国家级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配套教材;
4.国家级黄大年式团队编写的教材;
5.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编写的教材;
6.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名师编写的教材。
个别院校如果确无满足上述条件的教材项目,可按照附表中分配的名额推荐申报骨干专业、优势特色专业的教材。
本次立项突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加强重点专业领域教材建设,补足紧缺领域教材,增强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确定选题范围如下:
1.支持编写《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
2.支持编写服务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
3.支持编写服务民生领域的学前、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
4.支持编写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机械制造、会计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
5.支持编写“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6.支持编写一批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的劳动教育拓展教材。
7.支持编写适应结构化、模块化专业课程教学和教材出版要求,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的新形态教材,编排方式科学、配套资源丰富、呈现形式灵活、信息技术应用适当的融媒体教材。
三、教材编写要求
1.政治导向要求。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价值导向要求。教材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中。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浙江特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知识体系要求。教材建设必须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编写应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知识体系必须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4.编写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其中教材主编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5.出版形式要求。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将技术变革、教学手段方法创新及时应用到教材编写中,在纸质书中嵌入二维码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鼓励编写有立体化资源建设规划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鼓励其他形态的教材创新,探索新的教材运用方式及出版模式。
四、推荐申报及相关要求
1.推荐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根据通知我校可推荐申报16种。
2.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十四五’职业教育重点教材”字样和Logo(文件另发)。浙江大学出版社设立“浙江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基金”,凡立项并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将给予3000~5000 元的奖励。
3.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4.各分院(部)项目推荐名额数
序号 | 分 院(部) | 数量 |
1 |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 4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4 |
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4 |
4 | 建筑工程学院 | 3 |
5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6 | 国际商旅学院 | 3 |
7 | 艺术学院 | 2 |
8 | 公共教学部 | 2 |
9 | 阳明学院 | 1 |
10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11 | 数字商贸学院 | 1 |
五、材料及提交时间
1.教师填写《推荐申报表》(见附件4),电子稿提交。
2.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3.各分院(部)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审查,提交《项目审查意见书》(见附件5),电子稿提交。
4.所有材料由各分院(部)办公室收集汇总,并填写好《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稿提交,统一提交教务处。
5.材料提交时间:截止9月20日。
联系人:张瑜 陈一芳 电话:4894 1376
教务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