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学生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10-2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持续推进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我市院校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学生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认定对象: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报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技能类水平评价职业(工种)中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可根据专业设置申报对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网址:http://biaozhun.osta.org.cn/。未发布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此次不可申报。

(三)申报等级:高级工三级及以下等级。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本次备案申报范围包括职业工种新增、等级提升,以学校为单位,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1.宁波市院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

2.专业与认定职业对照表附件2;

3.学校申报情况介绍附件3;

4.其他佐证材料专业招生简章、培养方案、评价题库等

技术评估

技能评价中心依据《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试行附件5组织技术评估,评估合格的,报人社部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经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示后,学校可开展技能认定工作。

三、材料要求

1.填写宁波市院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专业与认定职业对照表附件2、学校申报情况介绍附件3及其他佐证材料。

2.自建评价题库: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理论知识权重表、技能要求权重表,职业发展以及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技术规程》组织专家命题。考核内容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规格相匹配,涵盖职业面向岗位典型工作任务题库中题目数量分布和考核重点需体现对核心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能的考核。每个职业(工种)等级的理论知识试题库原则上不少于1200题,应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及答案;技能操作试题原则上不少于6套。具体要求可参照《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命题题(卷)库要求》(附件4)。

3.相关佐证材料。二级学院需对照附件5《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准备以下材料:管理人员材料(合同或社保)、专家队伍证书(命题专家、考评人员、督导人员)、设施设备资料(文字、统计表、照片等)、评价题库;规章制度和经费保障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专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学分体系,考核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各二级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情况及学生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围绕浙江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部署和区域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以助推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服务产业、服务就业的功能。

3.各二级学院应完善考核设施设备,各申报专业需建设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

4.各二级学院应加快推进申报工作进程,于20251028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86894894


附件:

1.浙江省高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等级认定申报情况介绍

3.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试行)

4.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命题题(卷)库要求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双高办)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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