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持续推进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我市院校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学生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认定对象: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报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技能类水平评价职业(工种)中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可根据专业设置申报对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网址:http://biaozhun.osta.org.cn/。未发布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此次不可申报。
(三)申报等级:高级工(三级)及以下等级。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本次备案申报范围包括职业(工种)新增、等级提升,以学校为单位,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市院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
2.专业与认定职业对照表(附件2);
3.学校申报情况介绍(附件3);
4.其他佐证材料(专业招生简章、培养方案、评价题库等)。
(三)技术评估
技能评价中心依据《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试行)》(附件5)组织技术评估,评估合格的,报人社部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经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示后,学校可开展技能认定工作。
三、材料要求
1.填写宁波市院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专业与认定职业对照表(附件2)、学校申报情况介绍(附件3)及其他佐证材料。
2.自建评价题库: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理论知识权重表、技能要求权重表,职业发展以及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技术规程》组织专家命题。考核内容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规格相匹配,涵盖职业面向岗位典型工作任务。题库中题目数量分布和考核重点需体现对核心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能的考核。每个职业(工种)等级的理论知识试题库原则上不少于1200题,应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及答案;技能操作试题原则上不少于6套。具体要求可参照《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命题题(卷)库要求》(附件4)。
3.相关佐证材料。二级学院需对照附件5《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准备以下材料:管理人员材料(合同或社保)、专家队伍证书(命题专家、考评人员、督导人员)、设施设备资料(文字、统计表、照片等)、评价题库;规章制度和经费保障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专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学分体系,考核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各二级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情况及学生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围绕浙江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部署和区域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以助推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服务产业、服务就业的功能。
3.各二级学院应完善考核设施设备,各申报专业需建设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
4.各二级学院应加快推进申报工作进程,于2025年10月28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86894894
附件:
1.浙江省高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等级认定申报情况介绍
3.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试行)
4.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命题题(卷)库要求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双高办)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