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教学数字化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9-24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战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浙江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25—2035年)》《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6年)》落实落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现开展教育教学数字化建设专项活动。

一、总体原则

政策引领,对标落地。严格锚定国家、省、校三级教育数字化政策要求,将文件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方案,确保学校数字化建设行动方向不偏、标准不降,与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深度衔接。

创新驱动,融合赋能。鼓励探索人工智能与教学全流程的融合路径,支持开发数字化教学工具、创新混合式教学模式,推动“AI+岗位技能”“AI+实训场景”等特色应用,以技术创新提升教学质量。

典型引路,整体提升。以数字化标杆学院评选为抓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通过开展总体评价、遴选典型举措等形式辐射全校。

二、具体举措

(一)召开“教育面向未来”务虚研讨会

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围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分析专业(或专业群,7个专业学院为主)、课程(或课程群,3个公共学院为主)等面向AI时代、未来产业发展变化,研讨学院未来发展路径,明确人才培养优化方向。

1.时间地点:拟于1030日开展,在学术报告厅(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参与人员:相关校领导、各学院院长、专业带头人、企业专家、骨干教师代表,邀请各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代表参加。

3.会议要求:

1)各学院提前准备汇报材料(PPT形式为主,可辅助视频、动画展示,时长30分钟以内),内容需包含: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与形态分析(重点分析,不少于20分钟,3公共学院可选择某类未来产业或领域进行)、未来产业发展对本学院专业(群)或者课程(群)变革的需求、未来岗位技术痛点、教学形态变革(学生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教学资源形态等)、实训实践项目(含毕业设计)改进思路及校企合作方式等;

21025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学院全体教师参加的专题研讨会,邀请联系校领导、职能处室、企业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

31028日前将汇报人员与汇报PPT报送教务处;

4)贺贤土学院不作汇报要求。

(二)检查专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进展情况

依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对各学院制定的专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开展检查。

1.学院自查(924日—1015日)

各学院对照前期提交的专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计划,梳理2024920257月以来的任务完成情况,填写附件1《专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落实情况(2024.09—2025.07)》,于101516:00前发送至zjl@nbpt.edu.cn。(命名格式:“XX学院专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落实情况”)。

2.校级抽查(1016日—1022日)

学校组建检查小组(由教务处、信息资源中心等部门联合组成),对照各学院提交的《专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落实情况(2024.09—2025.07)》,随机抽取5—10项内容联系任务负责人进行核查。请任务责任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三)检查“AI+”课程建设情况

依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AI+“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所有获批建设的AI赋能课程、AI融合课程团队开展阶段性检查。

1.材料提交(924日—1015日)

课程团队填写附件2《“AI+”课程建设进度表》,含开设时间、授课学期、授课对象/人数、示范课安排等信息。并同步提交具有人工智能特征的教学材料(课程标准、整体设计、单元设计,需体现“AI+岗位技能”融合点)。

以上材料于101516:00前打包发送至zjl@nbpt.edu.cn。(命名格式:“AI+课程—学院—课程名称”)。

2.现场观摩1016日—1022日)

检查小组通过材料审核、调取教学平台数据后,将随机抽取1—2门示范课开展现场观摩,检查课程建设质量。

(四)评选数字化标杆学院

以未来产业务虚研讨会情况、专业数字化转型检查结果、“AI+”课程建设检查情况为核心依据,评选未来产业对接、专业转型计划落地好、“AI+”课程质量优、数字化建设经验可复制、师生满意度高的数字化建设标杆学院2—3个,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教学数字化建设行动,结合专业群双高建设方案,明确相关任务责任人,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确保按时完成材料提交、会议参与等工作。

加强过程管控。各学院需对照前期提交的《专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至专业、课程团队,明确时间节点与质量标准;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完成整改。

营造建设氛围。各学院每学年需组织不少于2次数字化教学交流活动,如“AI+”课程示范课、转型经验分享会等,每年培育1—2个数字化教学典型案例。

联系人:詹佳丽  电话:688672



附件1《专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落实情况(2024.9—2025.7)》

附件2《“AI+”课程建设进度表》


教务处(招生办、双高办)

2025924

附件1:专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落实情况(2024.09—2025.07).xlsx

附件2:“AI+”课程建设进度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