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投资实验实训室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精准评估项目建设成效与使用效益,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重大投资实验实训室项目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宁职院教〔2024〕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重大投资实验实训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试评估全面检验2023年立项的重大投资实验实训室项目的管理规范性、功能发挥度及效益产出情况,查找项目运行中的短板弱项,为完善绩效评估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二、评估范围
2023年学校立项批复建设的重大投资实验实训室项目,并已运行一个完整学年。
学院 | 项目名称 | 自查内容 |
施耐德产教融合项目 | 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实训室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建工学院1楼国际专业认证理实一体化教室改造项目 | 实验实训室 |
人工智能学院 | 视觉技术应用综合实验室 | 实验实训室 |
化学工程学院 | 生物发酵半实物仿真实训装置与智能节水系统安装与运维综合实训平台 | 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实训室 |
阳明学院 | 金属材料分析及热处理实训室 | 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实训室 |
国际商旅学院 | 研学策划综合实训室2期 | 实验实训室 |
供应链管理学院 | 物流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 实验实训室 |
三、评估内容与时段
(一)评估内容
使用效益情况:涵盖教学效益、科研效益、社会服务效益、空间与设备利用率等。
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评估时段
数据统计周期为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佐证材料需对应此时间段。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即日起至10月10日)
各学院需对照《暂行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团队开展全面自查:
1.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大学重大投资项目年度效益评价表》(附件1),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课时统计需附课表截图,设备有效机时需附设备运行记录);
2.整理佐证材料:包括课时统计清单、设备使用记录、学生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服务合同及发票、整改落实凭证等。
3.材料需按“使用效益”、“问题整改”、“佐证资料”分类,文件名“XX学院2025年重大投资实验实训项目绩效试评估材料”。
3.撰写《学院自评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情况、验收情况、运行情况、效益分析、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以内)。
(二)材料提交(10月11日至10月17日)
1.纸质材料:请于10月17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联盟大厦1209室(教务处、双高办):
(1)《重大投资项目年度效益评价表》(签字盖章版,一式一份)。
(2)《学院自评总结报告》(签字盖章版,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以上材料的PDF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及电子版《效益评价表》打包发送至邮箱2023001@nbp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XX学院+2025年重大投资实验室项目评估材料”,附件命名需与材料内容一致。
五、学校核查与结果应用
(一)核查方式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双高办)牵头,联合质管办、资产办、科研处、计划与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组成核查小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核查+访谈调研”方式进行。
1.资料审查:对学院提交的《效益评价表》《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逐项核对;
2.现场核查:实地检查实训室运行状态、设备使用情况及台账记录;
3.访谈调研:与项目负责人、管理员、学生代表座谈,了解项目实际使用体验。(根据项目评估需要)
(二)结果应用
1.试评估结果将作为2026年重大投资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2.对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学院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整改情况提交学校2025年度学院绩效考核小组。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学院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评估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确保自查工作全面、深入。
2.实事求是,确保真实。严禁伪造数据或佐证材料,情况严重的,本次评估按照不合格处理,并报校长办公室审议后通报批评。
3.按时提交,规范格式。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格式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评估,按照评估不合格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子杰老师669413
地址:联盟大厦1209室
附件:
1.宁波职业技术大学重大投资项目年度效益评价表(2025版)
2.分院自评总结报告模板(2025版)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双高办)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大学重大投资项目年度效益评价表.docx
附件2:分院自评考核总结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