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将对所属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报送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23〕2号、浙高教学会〔2024〕7号文件公布)中已经完成出版的项目。(第二批立项和第一批延期的项目)
二、验收要求
1.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尚未完成的立项项目自动延期到下一批次验收。原立项为修订教材的项目,结项时需使用新的书号。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出版与立项时有新增的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附件3)。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中,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中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或数字教材。新形态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数字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须由正规出版单位进行出版,并申领书号。对于以新形态教材立项的项目,允许采用数字教材完成结题。
三、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已经出版的教材1本;
2.如果教材名称、主编、参编和立项时不一样的请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电子稿)(见附件2);
3.验收结果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1):此表的验收结果栏先不填;
4.教材出版与立项时有新增的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纸质稿)(见附件3);
5.以上材料请于6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陈一芳 电话:1376
附件:
1:验收结果汇总表
2:信息变更申请表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4:拟验收教材建设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双高办)
2025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