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AI+”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拟立项数智思维等40个“AI+”课程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结束后,将对立项项目拨付50%的启动资金,请各项目按要求实施开展,认真建设,精心策划,按期执行并验收,按期验收通过后拨剩余50%项目资助经费。延期建设项目不支付验收后资助经费;未通过结题验收项目,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教改类课题。
公示期为5月27日至5月30日。请联系电话664760。
附件1:“AI+”课程建设项目拟立项名单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双高办)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