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立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含2022年立项延期结题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4-16浏览次数:2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立项项目中认定为校级项目以及2022年立项延期结题项目的验收工作,结项要求根据校级课程思政建设要求内容进行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在线教学资源,提供不少于5个紧扣“课程思政”主题的教学微视频,不可仅简单播放PPT

2.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不少于1个,按《XXXX》课程思政案例模板进行撰写;

3.课程思政实施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

4.完成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公开课,不少于1次,提供公开课开课记录材料;

5.申报书中提出的其他成果。

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材料见附件1

(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1.结题验收报告1份;

2.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申报书中提出的其他成果。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见附件2

(三)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开展跨校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不少于4次;

2.建设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1个,不少于20个相关案例(注:案例以文本形式提交,文件名为:《课程名称》+典型案例名称,同时完成《课程思政案例库目录》)。

3.申报书中提出的其他成果。

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项材料见附件3

二、验收组织形式

各教学单位根据结项要求组织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学校,学校对各教学单位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定结题项目。

结项要求中的固定成果为结项必备条件,如符合要求,认定为同意结项提出的其他成果为项目申报书中自行提出,不包含在必备结项要求内的成果,将作为“结项优秀”的主要依据。

三、材料提交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25527之前将教师提交的材料(文件名为: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和《2023年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含2022年立项延期结题项目)结项审核表》(附件4,电子稿及盖章文件),提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双高办)。项目成果将通过线上平台等进行成果展示。

联系人:沈玲玲,联系电话:668603

 

附件:

1.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题材料

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

3.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题材料

4.2023年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含2022年立项延期结题项目)结项审核表

 

教务处(招生办、双高办

2025416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