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各分院要按照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各分院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治理“闭环”管理。5月31日16:00前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至教务处杨子杰老师(66941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2:2025实验实训室自查报告(模板)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双高办)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