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全省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对照相关条件和程序申报。
(二)申报的成果应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遵循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体现改革创新理念,着重围绕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科学设计改革方案并扎实推进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并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申报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权属争议。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二、推荐名额
1.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前期成果培育的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的名额数不超过1项。
2.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名额为7项。学校将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后择优向教育厅进行推荐。
三、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积极申报,并于4月8日之前将申报书(不含总结报告)(附件1)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至472190235@qq.com。
联系人:陈一芳 电话:1376
附件:
1.2025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申报书
2.2025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申报汇总表
3.2025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申报书填报事宜说明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招生办室、双高办)
2025年4月3日
附件1:2025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申报书.docx
附件2:2025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2025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填报说明.doc
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