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库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4-27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库成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为技能人才评价事业做奉献。

(二)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严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三)熟悉本职业(工种)相关的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规程等,了解本职业(工种)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相关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入库要求

具有5年以上相关职业(工种)工作经验(部分职业专家紧缺的,年限可适当放宽)、丰富的理论知识、较高的操作技能评判能力,且有区(县、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本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本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

3.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训机构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及以上职称;

4.竞赛获奖为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市级一、二等奖。

三、入库流程

1.申请人本人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

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7.jsp,竞赛计划类型选择“技能竞赛裁判员报名”,所在区域选择“宁波市”,评价计划选择“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80个职业(工种)”),选择职业项目,填报入库信息,上传证书、获奖证明等佐证材料。填报完毕后,下载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表》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征集要求、佐证材料未上传、申请表未盖章的,均视作报名无效。通过审核的专家将短信通知入库。

四、入库人员职责

入库裁判员需参与竞赛的评分过程,熟悉竞赛规程、评分标准,严格按裁委会要求客观、公正完成评分工作,并对所涉竞赛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分院、部门积极推荐代表本行业专业特点和技术实力、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老师报名入库。

2.请于2024年5月7日17:00前完成线上填报。注意一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及专家身份证、职称、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

3.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86894894

 

附件: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目录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7日

附件: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