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确保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障学生权益,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毕业条件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通知:
一、审核对象
本次审核对象为2024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涵盖2021级三年制、2022级二年制(含3+2和本科)、2020级四年制本科学生。
二、审核内容
1. 学分审核:核实学生是否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包括课程成绩及学分获取情况(含体质健康测试、岗位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记录为准。
2. 证书审核:查验学生是否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 违纪处理审核:审查学生违纪处理是否已解除(终止)。
4. 学籍信息审核:核对学生学籍和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三、审核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负责部门 |
4月15日前 | 确定审核对象 | 准确统计各专业应毕业学生人数,确定审核对象。 | 二级分院 |
完善成绩录入工作 | 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除岗位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外)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 各教学单位 | |
5月15日前 | 资格审查 | 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表》程序进行毕业资格审查。需提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统计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表》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2024届结业学生名单》电子稿和纸质稿,纸质稿应加盖分院公章,经二级分院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handongyue@nbpt.edu.cn,邮件主题为:毕业资格审查+分院。 | 二级分院 |
5月15日—24日 | 毕业资格复查 | 复核已提交的材料。 |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
5月31前 | 毕业证书编制 | 毕业证书制作及核对信息。 |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二级分院 |
6月3日前 | 毕业证书发放 | 根据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二级分院 |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审核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及早部署,合理安排,准确排摸,确保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
2.精细实施。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重点关注休学、复学、降级、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和课程修读情况。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规划审核流程,建立多重审核与核查机制,准时、精确、高效地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
3.强化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在毕业审核中弄虚作假、违规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韩冬越 联系电话:0574-86891368/659305
附件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各班级人数
附件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统计表
附件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表
附件4.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2024届结业学生名单
附件5.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结业离校通知书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