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2-22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学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于第1-2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检查:教学场地(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等)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安全情况检查;桌椅、教学用具、耗材等配备情况;教学环境卫生等情况。

2.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落实:本学期开设所有课程的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单元教学设计以及课件等教学基本文件准备(更新)情况;新学期教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培训(上课的基本要素、基本环节、基本的教学原则及师德师风等)等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以往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新教师、新开课教师以及新进兼职教师等,要重点帮扶。

3.教学秩序检查:开学后课表执行情况;师生到岗、学生出勤情况;课堂教学(关注外聘教师、新进教师)基本运行情况。各教学单位领导、督导应深入课堂,加强巡视、落实听课,全面检查教学秩序,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4.教材质量审核:教材征订有无错订、漏订及重复订情况;对本学期所有进入课堂的教材、自编教材、编译或翻译教材以及其他教学辅助资料等进行意识形态及质量检查。

5.考试组织情况检查:及时落实学期补考(缓考)考务安排,并将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核形式等通知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如期补考。

6.专题教育落实情况检查:马克思主义学院要通过思政课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开展优良学风教育、安全教育、生命健康教育等。

7.2024届学生毕业实践环节情况检查:学生岗位落实与三方协议签订情况;教师跟踪指导情况;综合实践平台数据管理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8.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预审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应在学期补考结束三天内整理出所有需要重修的学生名单,逐一督促学生完成重修申请,落实相关工作。期初重点审查毕业生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体育课(体测)、技能证书等是否已达到毕业要求,如未达到的,督促学生本学期及时进行重修,各教学单位须形成学业指导方案或重修方案。对于春季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提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在3月15日前对接好学生、落实相关学习任务。

 9.教研活动计划落实情况:各专业继续落实《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研活动的意见》,围绕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做好至少每2周一次的教研活动。2024年度学校规定主题为“AI与专业变革”“技能考核认证”“课程思政”“典型生产实践项目”“一流核心课程”等,“常规主题”由各专业结合实际确定。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招生办)联合质管办、学工部实施抽查,大学生教管会专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期初教学工作,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学工作始终处于良好态势,为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2.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构成教学事故的,应及时反馈,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各教学单位于2月28日前完成教学准备检查、教学秩序检查、教材质量审核,并反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确认表》(附件1);于3月15日前完成考试组织情况、专题教育落实情况、2024届学生毕业实践环节检查情况、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预审情况及学业指导方案(重修方案)、教研活动计划反馈(详见附件2)。联系人:沈玲玲,邮箱:sll@nbpt.edu.cn,联系电话:668603。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