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实验(训)室安全管理水平,6月15日上午,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组一行莅临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检查组由浙江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原处长傅志刚、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吴尊义、浙江财经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瞿雅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董虹星、浙江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科科长王峥等专家组成。校长吴翔阳、副校长杨林生,各二级分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汇报会并陪同检查。
汇报会上,吴翔阳校长对检查组表示热烈欢迎,对我校发展历程、办学特色进行简要介绍。吴校长表示,一直以来我校都把实验(训)室的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保障,我校高度重视实验(训)室安全工作。我校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吸取专家组的指导建议,不断提升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检查组组长傅志刚谈到,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高校自查自纠、省教育厅安排专家现场检查、高校检查整改和教育厅开展“回头看”再查。本次现场检查将以专家检查和整体反馈的形式开展,检查重点包括学校制度建设、实验室运行情况、危化品安全处理、危险源分级分类、安全培训与教育开展情况等。专家组将出具检查整改报告,学校要根据意见进行反馈整改,力求做到整改过程留痕迹,整改前后有对比。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深刻进行自纠自查。杨林生副校长在会上作了我校实验室(训)自查自纠汇报,并表示自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以来,学校积极采取行动。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书记校长“双带头人”工作专班。接到行动安排以后,我校迅速响应,成立实验(训)室检查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多次安全检查工作,分别由分院自查、教务处检查、分管校领导抽查。二是统一思想,落实落细责任分工。我校召开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动员大会,由校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分院领导和实验(训)室负责人进行任务分工,强调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各分院实验(训)室在已有分工基础上落细责任,保证工作回溯到人。三是开展检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全校自查工作以来,各实验(训)室有序落实改进,已实现部分工作质量提升。目前我校建有226个实验(训)室,作为我校学生实践学习的主阵地,实验(训)室安全工作是我校重点的常规工作,希望通过专家们把脉问诊,不断提升学校实验(训)室安全工作质量和水平。
随后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实地查看了化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等分院的实验(训)场所,对我校实验(训)室环境、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识、设备操作规程、危化品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场查阅了学校及分院安全工作相关台账资料,对实验(训)室安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安全检查及整改闭环、安全培训学习、设备仪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询问。
反馈会上,检查组对学校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校对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重视程度高;日常工作管理到位,现场整洁有序,相关资料清晰翔实;前期自查彻底细致,改进到位。专家组结合安全工作档案和现场检查情况,对部分实验(训)室危化品管理、危险与分级分类、清单章程等工作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直指问题,深挖细查,发挥检查“探照灯”作用。吴翔阳校长代表全体师生感谢检查组对我校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指导,专家组为我校提出了客观到位、细致重要的建议,我校将逐一摸排,持续整改,切实做好后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实验(训)室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和谐安全的教学环境,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