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2-15浏览次数:117

关于成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00 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人员队伍建设,实现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常态化。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长:杨林生 党委委员、副院长

副组长:张启明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处长

郭华恬 保卫处(人武部)处长

员: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副处长

马俊骥 保卫处副处长

李超燕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卢杭央国际商旅学院(丝路学院)副院长

  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沈鑫刚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

黄丽莉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艺术学院副院长

裘腾威阳明学院副院长

舒旭丽数字商贸学院副院长

    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安全检查联络员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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