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458

各二级分院:

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资格审查程序,切实做好2023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毕业条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毕业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3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包含2020级三年制、2021级二年制(含3+2和本科)、2019级四年制本科。

二、审核内容

1.审查学生是否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学分,核对课程成绩及学分获取情况(含体质健康测试、岗位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为准。

2.审查学生是否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审查学生违纪处理解除(终止)情况。

4.审查学生学籍和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三、审核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负责部门

415日前

确定审核对象

准确统计各专业应毕业学生人数,确定审核对象。

二级分院

完善成绩录入工作

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除岗位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外)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各教学单位

515日前

资格审查

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表》程序进行毕业资格审查。需提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统计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表》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2023届结业学生名单》电子稿和纸质稿,纸质稿应加盖分院公章,经二级分院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handongyue@nbpt.edu.cn,邮件主题为:毕业资格审查+分院。

二级分院

516-25

毕业资格复查

对已提交材料进行复核。

教务处

530

毕业证书编制

毕业证书制作及信息核对工作。

教务处、二级分院

65日前

毕业证书发放

根据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教务处、二级分院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审核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及早部署,妥善安排,准确排摸,确保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

2.精细实施。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重点关注休学、复学、降级、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和课程修读情况。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流程,实现多重校验与核对,确保毕业生资格审核按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

3.强化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在毕业审核中弄虚作假、违规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韩冬越  联系电话:0574-86891368/659305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毕业生各班级人数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统计表

附件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表

附件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2023届结业学生名单

附件5-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毕业生结业离校通知书


教务处(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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