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当前,全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师生健康,有效阻断疫情输入风险,牢筑校内疫情防控屏障,根据学校10月16日《关于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校园封闭期间,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充分利用教学平台,运用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精品课程等在线资源,采用平台教学、直播教学等各种形式,实施在线教学。要求学习内容安排充分、师生保持互动。各教学单位应加强线上教学运行保障和质量监控,做到线上教学“秩序井然、标准不降,质量不减”。
二、教学安排
1.课堂教学:校园封闭式管理期间,实行线上教学,学生不再集中到教室学习,但上课时间仍按课表执行。
2.实验(实训)教学:鼓励教师采用自制教学视频直播或者录播等形式开展在线授课。对于确实无法进行线上教学的实验(实训)课,特别是整周实践课,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弹性调整实验(实训)课开设顺序,将无法完成的实验(实训)课与实践技能相对要求较低的实验(实训)课进行调换,由教学单位研究后提出具体安排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3.岗位实习:一律暂停在北仑区域内开展的岗位实习工作,各分院要全面掌握所有校外岗位实习的学生状况(根据属地要求执行),每日对在岗实习的学生人数及其健康状况逐个摸排统计,实行实习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实习生完成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岗位实习平台)周报任务,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工作动向,同实习实训企业共同落实防控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4.毕业设计(论文):各分院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安排指导教师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对学生进行线上指导与交流。
三、工作要求
1.教务处(招生办)要做好线上教学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及时组织线上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建立线上教学服务在线交流通道,随时为师生线上教学和学习提供指导与服务。
2.质量管理与控制办公室加强线上授课监督和听评课,加大对线上教学内容的监督审核,对各教学单位线上教学组织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改进。
3.信息资源中心公布服务热线和微信群,为师生线上教学提供快捷、有效的技术支持,为学生学习提供良好的网络条件。
4.各教学单位成立线上教学工作小组,负责教师线上教学的组织、监督以及学生线上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小组须指导教师通过各类平台和软件对学生进行线上授课;要畅通渠道,设立联络员,及时听取师生线上教学意见和建议,迅速解决问题,满足师生线上教学需求;组织巡查小组,做好线上教学过程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5.任课教师在智慧职教等在线教学平台上准备好在线相关教学资源,资源应包含但不限于教材、视频、PPT、习题、文档、参考资料、讨论主题、试题库等,方便学生通过线上课程资源进行预习、复习和作业练习。在线教学过程中做好应对网络及线上教学平台出现问题时的应对措施,确保当教学平台出现网络严重拥堵甚至瘫痪等极端情况时,可以及时转到班级学习交流群等其他平台继续开展音视频授课、学习讨论、答疑辅导等在线教学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加强课堂意识形态管控,确保教学质量不降低。
6.学生应充分使用电脑、平板、手机等设备按时参与线上教学。在线上学习过程中,应做到按时上课、认真听讲,不发表不恰当言论。
7.余姚校区教学安排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随时沟通。
线上教学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一环。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为线上教学工作开展提供一切支持和服务,切实保障线上教学有效实施。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