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10-11浏览次数:423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在《关于 2022年职业教育重点工作介绍》中提出的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习实训等中心,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教学模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启动职业学校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试点的重要工作精神,我校作为首批“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校”成员之一,现决定开展第一批“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在线课程和数字化教学与实训数据管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在线课程

(一)建设数量和周期

2022年在全校范围内遴选20门左右课程立项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在线课程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师,鼓励跨专业、跨院校、校企协同组建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团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较强的教学能力水平,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确保课程建设质量,并在“职教公有云”上按要求完成教学研究和成果提交等工作。

2.课程立项后,应在“智慧职教”、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超星慕课、MOODLE平台上MOOC形式开设(已建设完成并运行超过1学期的课程优先推荐)。

3.申报课程以人工智能技术和电子商务相关课程为主,其他专业课程也可申报。

(三)建设支持

1.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不设延期。课程每门给予建设经费6000建设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认定各拨付50%经费。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并追回相关建设经费。

2.对批准立项的课程,课程团队成员在1周内需完成“职教公有云”平台注册工作,相关数据对接等工作由信息资源中心负责完成,如有资源对接问题需要,请课程团队成员予以配合。

3.课程团队应按照建设计划新建课程要求立项后6个月内完成资源制作并上线运行,及时组织主讲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拍摄和加工制作。其中拍摄制作校外服务团队由学校统一安排。

4.立项课程优先推荐参评教学优秀奖

(四)课程验收要点

1.课程建设周期为3年(自课程立项公布之日起)。建设期间该课程均应在同一教学平台上开展在线教学活动,每学年至少开课一学期。每学年课程线上学习者人数不低于500人。互动、作业、考试等在线学习活动数量和内容真实合理。

2.课程团队成员应有企业成员。课程每年要有新增资源,如自建校企合作资源、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案例或自有版权教材(含未出版但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实训教材)等。

3.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每年组织专家对课程质量、运行情况和校企合作实训等成果进行评审,不合格课程将予以通报。

二、“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课程数据管理项目

(一)建设数量

根据课程数据对接和信息安全等要求,2022年立项4项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课程数据管理项目

(二)建设支持

项目运行周期3年,每个项目给与建设经费6000建设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认定各拨付50%经费。对于未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出现严重数据管理问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追回相关建设经费立项项目优先推荐参评教学优秀奖

(三)建设内容

项目运行期间,按照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要求完成所有立项课程与“职教公有云”平台的数据对接和安全维护等工作,根据项目标准进行数据管理,提交成果报告,参与虚拟教研平台协同等工作。

三、申报和材料提交时间

(一)申报人填写《2022年“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在线课程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报二级学院初审。

(二)各二级学院对申报的课程严格评审并排序,填写《2022年“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在线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三)各二级学院将推荐申报课程的申报书电子稿发指定邮箱,汇总表纸质稿1份于2022年10月20日前发信息资源中心,职能部门教师申报的材料直接发信息资源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2022年“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在线课程和2022年“职教公有云”数字化教学与实训在线课程数据管理项目,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静,电话:679268

 

信息资源中心、教务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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