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职业教育和工匠人才培养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8-23浏览次数:453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的重大实践与视察各地和学校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的实施方案》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力量拟编撰《之江匠心》(职教版)教材。为扎实做好《之江匠心》教材相关素材收集工作,特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工匠人才培养的典型案例征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实效性。案例应该紧扣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职教20条”的要求,紧密围绕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育人成效开展。

(二)创新性。案例应该反映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领域在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以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职教20条”等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方面的突出成效,聚焦职业教育、“大国工匠”人才培养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和创新。

  (三)典型性。工匠人物案例必须真实体现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模式,体现浙江地域特色,体现浙江精神和浙江特质。校企合作办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案例在浙江或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并且经得起实践检验,具有一定的推广性,普适性和引领性。

二、案例内容

  (一)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本地本校重要活动、指示以及重要讲话。

(二)本校成功培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台以及官方网站)公开报道过,为服务浙江和全国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浙江“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典型案例,感动中国人物或其他大国工匠案例。

(三)学校在职业教育办学中深度对接市场和产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成功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典型案例等。

(四)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案例。

三、撰写要求

(一)案例要求主旨明确、逻辑清晰、数据准确、资料详实、图文并茂,重点提炼做法和成效。

(二)案例文本文字控制在1500字左右;附图片或图表,需文字注解附于图下居中。

(三)案例格式: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主要内容)、取得成效(可附图片)。

(四)其他重要文献资料和文件等可作为附件报送。

四、案例提交要求

   请各分院(部)根据要求提交至少一个以上案例,多则不限。并于8月10日之前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陈一芳              电话:668906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