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暨浙江省教育厅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4-12浏览次数:834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切实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暨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遴选工作,本次共涉及5类项目,其中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示范校两类项目学校统筹申报;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鼓励分院(部)积极申报;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建设目标

2021—2025年拟分2批立项建设100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00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200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0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30所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

2021面向全省高校拟立项建设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包括5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00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00个左右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0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5所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示范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示范校为评审类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2021年省里拟立项建设50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含)以上一流课程及“战疫”相关课程优先推荐学校拟立项校级示范课程20门左右,并择优推荐10门参与省级示范课程评选。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校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鼓励全校教师积极申报,3月份申报过的“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优先推荐,团队根据本通知调整填写申报表。

(二)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列入高校“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2021年学校拟立项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20左右,同时择优向教育厅推荐6项备案。

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分院(部)可向学校择优推荐名额为不超过3项。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2021年学校拟立项建设校级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5左右并择优向教育厅推荐1备案。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2021年拟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

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五)示范校

示范校建设内容:

1.着眼转变观念,让育人理念新起来。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课堂教学的基础地位,坚持全员育人,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专业教育中,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评价激励机制等进行整体统筹谋划,课程思政覆盖到所有院系、所有学科专业和所有教师,课程思政教育在全省有示范引领作用。

2.着眼目标导向,让课程门门有思政。围绕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有针对性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根据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完善课程思政内容体系,统筹规划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实践类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系统梳理不同学科专业所蕴含的育人元素,优化重构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课程思政示范课,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协同效应。

3.着眼能力提升,让教师人人讲育人。以“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为要求,实现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能有效把课程思政内涵和要求融入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使得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养一批课程思政示范教师。

4.着眼平台建设,让课程思政活起来。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搭建形式多样的课程思政建设平台和载体,推动课程思政向“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延展,有效开展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提高育人成效。

5.着眼强化评价,让考核体系优起来。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有计划的对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使各门课程育人功能融入全流程、全要素可查可督,确保课程育人效果。

6.着眼政策激励,让课程思政热起来。课程思政建设有明确的支持政策,有常态化的奖励措施,加大课程思政教学实效在教师教学评价、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考核奖励中的权重,营造重视课程思政教学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申报材料提交

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三类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汇总表)请分院(部)于424日前统一汇总发教务处


联系人:陈一芳     电话:1376



教务处

2021412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_原文.pdf

附件2: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附件5: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docx

附件6: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校申报书.docx

附件7: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docx

附件8: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汇总表.xlsx

附件9: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