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6-06浏览次数:979

各位考生:

你好!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的规定,每一位考生须在考前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你仔细了解考试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等内容,并特别提醒:考生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不论主观上是否故意、不论是否使用,均将被视为作弊;另外,有“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四种情形的作弊行为已被明确列为严重作弊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违规者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在考试管理中全面启用了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视频录像覆盖所有考场,考生在考场中的任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被视频录像系统摄录并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理。

 

请你充分了解考试管理要求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

 

祝你考出理想的成绩!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

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二、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不替考。

四、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不夹带抄袭,不带手机进入考场。

五、按照考试规定,不在考试中途退出考场。

六、不干扰监考教师正常的监考工作。

七、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大学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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