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0学年度关于申报院级教改课题、网络课程、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2-30浏览次数:41

  各系(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高职教育质量内涵建设,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员工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促进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及时将教学研究成果应用到创新人才培养实践中,提升我院整体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0学年度院级教改课题、精品课程、网络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院级教改课题

  1、申报课题要结合当前我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围绕《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与任务,以我院教学中急需解决的课题为重点,研究成果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并具备在我院教学过程中实施的条件。教务处拟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院级教改立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供参考,项目申报人可依据《课题指南》自由选题。

  2、课题申报人原则上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学位。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4人,不得多于6人(含课题负责人);成员中院外人员比例不得超过课题组人员总数的30%。

  3、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教改课题。已被批准为院级及以上单位立项的课题不能再重复申报,未按期结题的各类课题负责人也不能再申报新的教改课题,被撤消课题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4、 本次拟立项资助课题40项,采取最高限额申报,原则上各系不超过5项,公共基础课各教研室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各不超过2项。

  5、本次申报的教改课题建设周期为一至两年。各课题在研究中应接受学院相应的中期和年度检查;课题研究完成后,教务处将统一组织结题评审工作。

  (二)院级网络课程

  1、按照学院“关于开展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的通知”(见附件2)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第二批院级网络课程立项申报。

  2、本次拟立项资助建设50门,各系(部)申报名额应不少于5门,不超过8门。

  3、已批准为第一批院级网络课程立项建设的负责人,未通过验收的,本次不能再申报。

  (三)院级精品课程

  1、按照学院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标准及要求,组织第五批院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

  2、本次拟立项资助建设30门,采取最高限额申报,原则上各系不超过3门,公共基础课各教研室各不超过2门。

  3、各系(部)要尽可能优先推荐第一批院级网络课程中建设特别优秀的课程,已作为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得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人需分别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改课题申报表》(见附件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教学资源建设课程申报表》(见附件4)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5),经各系(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于2011年1月14日前将纸制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毕蓉老师处。联系电话:667070

  

  教务处

  2010.12.28

  

  附件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0学年度院级教改课题指南

  附件2:关于开展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的通知

  附件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改课题申报表》

  附件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教学资源建设课程申报表》

  附件5:《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