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6-17浏览次数:35

  各系(分院、部门):

  为突出学院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结合学院示范建设要求,学院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在理论和实践教学中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者。总评成绩=学生评教平均成绩*30%+同行评教平均成绩*10%+系、部门评委评价平均成绩*30%+督导评价平均成绩*30%。

  三、各院系、部门按本单位在职教师数的10%比例推荐名额(若归本单位管理课程的兼职教师、外籍教师和戴耐德英语教师推荐为优秀的不占本单位的名额),学院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最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时间:请各系(分院、部门)于6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另外,本学期的教师评价情况汇总也请在此之前报教务处。

  

  附件: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评价汇总及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