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发布2023年教学工作要点的通知》安排,各教学单位应制定2023年教学工作计划,并列出任务清单。
各教学单位要对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任务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发展规划(2021—2025)》,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还需对照《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公共教学部(军体部)还需对照《〈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体育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学习《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分院(部)2023年教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做到计划上墙、任务落地、责任到人。相关参考资料附后。
以上工作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分院(部)教学工作计划和《XX学院(部)2023年教学工作任务清单》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蒋婷683403/86894586
附件1:XX学院(部)2023年教学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2:相关参考资料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