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利用“智慧职教”等网络教学平台加强混合式课程建设及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1-13浏览次数:1985

各二级学院(部):

为应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教育教学方式的变化,着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方式改革创新,探索新的课程教学模式,学校决定强化混合式课程建设及管理工作,加快建设在线课程,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课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的全体授课教师。

二、建课平台

1.“智慧职教”平台:https://www.icve.com.cn/。(推荐)

2.中国大学慕课:https://www.icourse163.org/

3.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https://www.zjooc.cn/

4.学校MOODLE平台:https://mood.nbpt.edu.cn/

5.超星学习通平台:http://nbzy.fanya.chaoxing.com/guide

三、建课时间

本通知发布日起至2021228日。

四、建课说明

1.全体授课教师均应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55岁以上的男教师和50岁以上的女教师可不作要求)。

2.已建设在线课程的教师,要求将课程迁移至上述5个平台(推荐“智慧职教”),已立项为宁波市慕课、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但尚未认定完成的可暂缓迁移,可以继续在原有平台开展教学应用至课程认定通过。

3.尚未建设在线课程的教师,要求规定时间内在“智慧职教”平台上开设课程,并上传课程教学资源(含视频类、演示文稿类、图形图像类、文本类等各类资源)、设置练习和测试题目,相关内容要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满足网络学习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需要。“智慧职教”平台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职教云平台操作指南》(附件1)。

4.新学期开学后授课教师应立即在相关网络教学平台上开展教学应用。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教师,应充分利用平台开展考勤签到、组织讨论、发布通知、分组教学、布置作业、在线测验等各类活动,积极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提升教学效果。

5.课程负责人要对上传的各类教学资源、教学内容等严格把关,确保资源质量,并对资源的合法性、科学性、教育性、技术性、艺术性及知识产权负责。保证发布的课程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满足意识形态审核要求。

6.在线教学资源可通过自建、共建、引用等形式开展建设。

7.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主持或联合主持(前三)建设一门或以上在线课程(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占比80%以上,2021年底前至少建设完成一门视频类资源为主的课程),鼓励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教学资源。学校设立专项制作资金,鼓励本校教师以团队形式拍摄和制作课程资源。

8.无意向申报各类在线课程项目(市级、省级、国家级)的教师,原则上以SPOC形式开设在线课程,有意向申报相关项目的教师,根据相关要求以MOOCSPOC形式开设在线课程。

9.有意向申报优秀在线课程的教师,可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或参考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国家级慕课认定要求指标进行课程资源建设。

五、检查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228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对本学期授课教师的“混合教学课堂”开设情况的检查,并报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应指导教师在开设“混合教学课堂”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提升在线资源的建设和应用质量,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确保“混合教学课堂”模式下课程质量及教学的正常开展。

2.学校督导检查。31日开始,教务处联合质量控制与评估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地采集建设和应用数据,并对“混合教学课堂”教学情况进行通报。组织督导专家抽取一定比例的课程,重点对课程教学资源(视频类资源为主)、教学教案、教学进度、教学组织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督促和指导。

3.学生监督评价。教学过程中,教务处将适时组织学生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学生学习信息,及时发现并向教学单位或教师反馈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单位自查、督导检查、监督评价结果作为教学单位和专业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教务处、信息资源中心、质量控制与评估办公室

2021113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1《职教云平台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