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2022学年专业评价及专业团队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12-21浏览次数:324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价及专业团队考核办法(修订)》(宁职院教〔202214号)和《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专业评价及专业团队考核的通知》要求,质量控制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就业与产学合作处、人事处(教师与人才工作部)、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协同对2021-2022学年各专业(团队)建设工作业绩进行了考核,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1220日至2022122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1220


附件 2021-2022学年专业评价及专业团队考核结果情况表.xlsx